证监会:取消4项行政审批 去年底还共有41项
发布时间:2016-04-01 点击数:1410
和讯网消息 4月1日,证监会召开例行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为落实国务院相关精神,证监会就取消4项行政审批事项及7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发布公告。其中4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公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选任或该任审批、证券交易所与境外机构的重大合作项目的审批、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审批、其他期货经营机构从事自序业务审批,自全国人大相关决定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包括出具保荐机构审计报告、出具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资格法律意见书、公募基金托管人资格的法律意见书、公募基金变更重大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基金服务机构注册法律意见书、证券机构变更注册范围等法律意见书、出具期货公司合并资产评估报告,自国务院有关决定发布之日起实施。
实际上,证监会删除了22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2015年底证监会共有行政审批事项41项。
同时,证监会将在加强后续监管做出部署,明确后续的管理方式和工作安排,以审慎监管的原则,完善监管,加强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查力度来加大监管力度。